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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7-05 作者:九三学社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社[2013]13号
九三学社泸州市委 关于举办“自强杯”庆祝建市30周年歌手赛的 通 知
各基层组织: 为讴歌泸州市建市3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励全市广大社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致力于建设川滇黔渝区域中心城市,经社市委研究,决定举办“自强杯”庆祝建市30周年歌手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庆祝建市30周年歌手赛的主题是:“活力九三,歌声飞扬”。通过活动开展,汇聚九三人在“中国梦.泸州梦.我的梦”中奋发作为、争先创优正能量,为泸州“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作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安排和奖项设置 1、比赛时间、地点:活动时间暂定在2013年11月中下旬;活动地点暂定在民主党派大楼顶楼会议室。 2、参赛条件和要求:凡属九三学社泸州市的社员均可报名参加,不限年龄,不限表演形式和唱法;每位选手每次限唱一首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比赛先后顺序采用抽签决定。 3、评分办法:实行初赛淘汰和决赛评奖两轮进行比赛,决赛时评委当场评分,实行10分制。鼓励原创,对原创歌曲进行适当加分,要求选手不看着影像、曲谱演唱。评分细则另行通知。 4、奖项设置:本次歌手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5、本次活动由九三学社泸州市委主办,九三学社泸州市艺术团承办,泸州市自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协办。 三、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在社市委办公室,可采用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报名。经办人:邓明聪,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3202490,手机:18008205827,QQ邮箱:375882241,社市委邮箱:lzjs93@163.com。 3、报名要求:参赛选手需填写报名表,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参赛曲目及联系方式,需要请社市委艺术团乐队伴奏的应提供乐谱,以便于乐队排练。 4、组织要求:各基层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宣传、动员和组织的责任,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各参赛选手应本着“重在参与,贵在奉献”的精神,积极为“活力九三”和社组织建设贡献力量。
附: 一、九三学社泸州市委“自强杯”庆祝建市30周年歌手赛报名表 二、九三学社泸州市委“自强杯”庆祝建市30周年歌手赛评分标准
2103年7月5日 附一: 九三学社泸州市委 “自强杯”庆祝建市30周年歌手赛报名表
附二: 九三学社泸州市委 “自强杯”庆祝建市30周年歌手赛评分标准 (10分制) 一、思想内容(1分) 1、歌曲内容健康向上(0.5)。 2、具有鲜明的思想性(0.5)。 二、舞台效果(2分) 1、大方得体、台风好(0.5分)。 2、服装得体,舞美设计与歌曲内容和谐统一(1分)。 3、表演自然,整体效果好(0.5分)。 三、技术要求(7分) 1、音准、节奏感觉好(2分)。 2、吐字清楚,咬字、归韵准确,气息运用好(2分)。 3、基本功扎实,嗓音干净、清晰,演唱有激情,感染力强(2分)。 4、表演与歌曲完美结合,有难度,有独特风格(1分)。 四、加分和扣分 按文件要求鼓励歌手演唱原创歌曲,对原创歌曲的演唱加0.02分,演唱超出5分钟扣0.0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