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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发展

时间:2010-03-03        阅读

   ①、凡属我社发展范围内,愿意遵守我社章程,自愿要求参加我社的人士,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基层组织递交书面申请和个人简历。若申请人所在单位无基层组织,可向社市委提出,由社市委指定基层组织接受。

  ②、基层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凡符合发展条件的,由组织委员与申请人谈话,进行入社前教育(谈话内容见入社前教育宣传提纲),邀请申请人参加我社的有关活动,使其加深对我社的认识和了解。 

  ③、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综合支社由社市委进行外调,考察合格者,由基层社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社市委。 

  ④、社市委组织部对基层组织所报材料进行审查,报请主委办公会审批。 

  ⑤、主委办公会审批后,申请人填写入社申请登记表。要有两名成员作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约请,也可由基层组织指定。组织委员要在入社申请登记表上签署基层组织意见。在入社申请登记表封面所属基层组织处加盖基层组织印章,无印章的,要由基层组织主委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⑥、社市委组织部在收到申请人的入社申请登记表后,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社申请登记表上,注明批准日期,加盖社市委组织部印章。并将审批回执交给基层组织、本人及所在单位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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